欢迎访问 教育资讯网

当前所在: 网站首页>> 教育盛典 >>正文

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交流推进会暨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

时间:2024-12-05 作者:佚名 来源: 吉林省教育厅

  11月28日,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交流推进会暨省级学位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。教育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熊四皓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吉林省副省长李国强出席会议并致辞。

  

  

  
会议强调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进一步提高站位,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,深入推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贯彻实施,全力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支撑教育强国建设。
会议要求,要谋定而动,切实找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战略定位和行动方位。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,持续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,加强研究生教育数字化建设,不断壮大国家战略人才力量。紧扣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,奋力走好中国特色、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之路,自主科学确定“双一流”标准,分类推进高校改革,引导更多高校和学科迈向世界一流。以科技发展、国家战略需求为牵引,深入推进学科专业调整和超常布局,推动学科专业供给侧改革,努力实现学科专业前瞻布局。
会议强调,要全面抓好《学位法》的贯彻落实,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,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。在废改立留上做文章,确保相关政策规定与学位法要求相一致。在见行见效上出实招,依法依规开展学位授予、学科建设、质量管理等各项工作,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。
会上,吉林省、湖北省、广东省、江苏省、河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厦门大学、吉林师范大学及有关专家等做交流发言。教育部研究生司、学位中心有关负责同志,各省级学位委员会、军队学位委员会及有关高校负责同志参会。

  

  

  初审:王越
复审:田峥
终审:杨维国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jyt.jl.gov.cn/jydt/gjssdt/202411/t20241129_9002238.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教育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--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;监督电话:15010596982;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205室
联系QQ:871104617
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